撰写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铁西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
四平市铁西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铁西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送审材料,我局已收悉,按照《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文件要求,我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书面审查。经审查,《实施方案》已依据、参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定的决策程序,履行了公众参与、集体决策程序等必要程序,未履行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已经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建议在《实施方案》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应结合审议情况具体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对《实施方案》公布及实施全过程负责。
四平市铁西区司法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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