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铁西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审核意见
区住建局:
你局于2021年1月22日向我局提交的《铁西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及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材料,经我局认真研究审查,鉴于该《实施方案》属于“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已按要求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我局认为该项目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我局同意印发,下一步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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