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八)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
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合力尚未形成。一些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问题更为突出2019年、2020年,全省60个县(市、区)中有20个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执行《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进一步夯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
1.铁西区分别在2022年5月1日,《铁西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4次常务会议》、2022年8月5日,《铁西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7次常务会议》;2022年6月6日,《区委2022年第7次常委(扩大)会议》、2022年6月14日,《区委2022年第8次常委(扩大)会议》、2022年8月18日,《区委2022年第12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研究生态环境工作。
2.铁西区各部门认真按照部门所涉及的环保职责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3.2022年8月5日铁西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报告了铁西区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4.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关于对区直部门局级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中,铁西区审计局为严格落实《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党政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2021年3月29日下发《四平市铁西区审计局2021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并在2021年11月13日,形成审计意见。
5.2022年6月28日,铁西区人大下发《关于对全区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视察的通知》,2022年8月5日召开《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并听取铁西区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公示时间:2022年 12月 30日至 2023年1月10 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铁西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3271578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八)销号公示表
铁西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