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一)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
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与新发展理念要求还不相适应。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工作推进力度明显不足。有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被动处于“不干不行”的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持续性不足。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的原因简单归结于财力有限、城市发展不及预期等客观原因。
整改目标:
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科学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职责,努力打造绿色铁西幸福家园。
整改完成情况:
1、铁西区区委宣传部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2022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会议上理论中心组成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进行学习,通过学习来增强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铁西区于2020年11月10日印发《铁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为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2021年3月1日,下发《关于调整铁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2022年6月17日,下发《铁西区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组成人员名单》。
3、铁西区分别在2022年5月1日,《铁西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4次常务会议》、2022年8月5日,《铁西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7次常务会议》;2022年6月6日,《区委2022年第7次常委(扩大)会议》、2022年6月14日,《区委2022年第8次常委(扩大)会议》、2022年8月18日,《区委2022年第12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研究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推动全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到实处。
4、2021年12月30日,下发《关于上报铁西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自评材料的通知》,对铁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关于对区直部门局级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中。
5、2022年6月10日,铁西区制定下发中共四平市铁西区委印发关于《铁西区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生态强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生态安全得到维护,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 30日至 2023年1月 10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铁西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3271578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一)销号公示表
铁西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