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2021-06-18 16:03:00 来源: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平市棚户区21#-3-B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报名公告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四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四平市棚户区21#-3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四平市棚户区21#-3-B地块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进行评估。范围为东至市政府家属楼,南至英雄大路,北至公园北路,西至规划环保东街,征收面积为1.3169万平方米。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法定评估备案证书(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
(二)三级(含三级)以上备案等级;
(三)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及评估实施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6月30日,地点:海银帝景1号2号门之间
联系人:张 闯, 联系电话:13844415444。
四平市铁西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1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丛中原)[纠错]